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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所新冠肺炎感染防控预案

信息来源:后勤处 发布日期:2020-03-16

一、工作目的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有效降低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规范医务人员行为,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防控措施

(一)开展全员培训

通过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全院师生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组织卫生所全体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医疗隔离技术规范》,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等内容,熟练掌握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二)做好医务人员防护

1.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如医用外科口罩、 隔离衣、手套、鞋套、75%消毒酒精、过氧乙酸、84消毒液等防护用品。

2.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正确穿脱隔离衣,戴手套前应先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衣后,应立即用流动水洗手,医用外科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的血液和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3.关注医护人员健康,合理安排班次 ,避免医务人员过度疲劳,提供营养膳食,增强医务人员免疫力,每天进行医务人员健康监测,避免带病上岗。

(三)加强感染监测及管理

做好早期预警预报,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及时上报,并根据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

(四)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定》,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卫生所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清洁消毒。做好患者呼吸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消毒处置工作。

(五)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

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感染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费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三、发热患者管理

(一)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疫情期间,不接诊发热患者,在卫生所门前设置本机构不设发热门诊的告示牌。

(二)设置预检分诊处及隔离留观室,通过预检,将发热患者与普通门诊患者进行分诊。

(三)引导发热患者及普通门诊患者在不同区域就诊,从源头减少交叉感染的可能。

(四)凡体温大于37.3℃伴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患者,由医护人员引导其到隔离留观室观察,及时报学院防控办公室及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并积极联系专用车辆,由系部辅导员陪同,及时将患者转送西安市第三医院或西安市中医医院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五)预检处及隔离留观室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预检及隔离留观室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六)医务人员在预检处及隔离留观室开展诊疗活动时,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戴口罩前或摘口罩后,应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预检处及隔离留观室,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隔离衣及其他防护用品。

(七)医务人员应当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流行病学特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规范》第七版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及时上报学院防疫办及上级疾控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八)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清洁及消毒处理。

四、隔离区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的同宿舍同教室以及密切接触者及时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二)隔离区要相对独立,通风良好,要有三区两通道,即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医护人员与隔离人员从不同的通道出入。

(三)隔离期间实行单人单间,做到足不出户。

(四)医护人员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五)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五、工作流程

(一)预检分诊

1.预检分诊处设在卫生所门前帐篷内,夜间预检在卫生所东门口,分诊处配有口罩、测温仪、过氧乙酸消毒液、手消毒液、预检患者情况登记表等。

2.指定卫生所专人在预检分诊处值班。值班期间做好防护,按二级防护要求穿戴隔离服、一次性帽子、防护面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手套、护目镜等。

3.凡来卫生所就诊患者,均需先在分诊处进行预检登记,并进行体温测试。体温大于37.3℃者,引导患者至隔离留观室内,等待转诊等处置。体温正常者引导患者至普通门诊就诊。

(二)发热患者处置

1.对发热伴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患者,立即给患者及陪同人员戴上口罩。

2.详细询问有无疫区旅居史及疫区人员接触史。

3.详细填写发热患者信息登记表。

4.上报学院防控办公室及未央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

5.转运前先在隔离留观室就地隔离。

6.联系车管科安排专车,系部辅导员陪同,将患者转运至西安市第三医院或西安市中医医院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及确诊,转运及陪同人员按二级防护要求做好防护。

7.转运后及时对隔离留观室、转运车辆等进行清洁消毒。

8.卫生所安排专人负责电话追踪发热病人在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及去向情况(隔离留观、转普通发热门诊治疗、回家等),完善《发热患者信息登记表》,每日下午4时前上报。

(三)隔离人员管理

凡发热患者送至定点医院检查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

1.立即上报学院防疫办及疾控中心,并在疾控中心指导下启动相应预案。

2.立即联系患者所在部门确定密切接触者人数。

3.对患者同宿舍、同班级、同办公室及其密切接触者,在学院指定的隔离区,进行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4.对确诊或疑似患者所在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5.隔离期间,实行单人单间,由医护人员监测身体健康状况及体温测试2次/每日。

6.医护人员进出隔离间,必须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穿脱隔离服、口罩、手套、鞋套、护目镜等;

7.对隔离区进行2次/日消毒工作。

(四)普通门诊就诊

1.经预检分诊,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引导患者至普通门诊就诊。

2.普通门诊从卫生所西门口进入,普通门诊上班医护人员也要做好个人防护,上班期间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必要时穿隔离衣上班。

3.合理安排人员就诊,做到一人一诊室,不让病人在诊室内外聚集,候诊人员每人间隔至少一米,要求就诊人员佩戴口罩。

4.在普通门诊就诊的患者,值班人员仍需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温等生命体征检测,发现疑似患者及时引导致隔离留观室,确保新冠肺炎不在校园传播及蔓延;

5.每天对办公场所进行空气、物体表面等消毒工作。

(五)医疗废物处置

医护人员包括患者每日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及时存放至医疗垃圾存放处,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回收转运医疗垃圾,严防院内感染情况发生。